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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学校警卫垃圾池中扎脚医疗费谁来负责

学校警卫垃圾池中扎脚医疗费谁来负责 学校警卫于5月9日值班时间进入学校矮墙围成的垃圾池中捡拾塑料瓶,不慎被池中铁钉扎破脚掌,头两天没当回事,结果伤口感染且伴有高烧,不得不到医院治疗,因高烧不退,医院对其进行了截趾手术(截去左脚第二趾),虽高烧退去,但因其患有糖尿病,伤口至今未能愈合,仍住院治疗。请问律师,在此事件中,学校有无责任,若有,能占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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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jxsxx(河北-唐山)
提问时间:2012-06-25 10:49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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