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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2017年3月6日我公公将自家的耕地出租给了同村的人种核桃,公公在土地出租合同上签字按手印

2017年3月6日我公公将自家的耕地出租给了同村的人种核桃,公公在土地出租合同上签字按手印 2017年3月6日我公公将自家的耕地出租给了同村的人种核桃,公公在土地出租合同上签字按手印。合同有效期12年,费用每年付一次。因公公在签署时没有与家人商量,现在全家都不想租这块地了,我们与承租人协商解除协议,也可以考虑给予一定经济补偿(地还保持原貌,承租人还未对土地进行任何投资和建),但承租人坚决不同意终止合同,仍然强行租地。请问我们是否有权利反悔并不把土地租给他,还是签字了就无论如何都要履行合同,应该走什么样的法律程序。(合同中关于违约的条款: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由违约方赔付守约方的全部损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朱晨菲(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7-03-15 15:1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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