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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单位预解除劳动合同,并赔偿损失,我是否可拒签合同解除协议?

单位预解除劳动合同,并赔偿损失,我是否可拒签合同解除协议? 我与单位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现工作还不到一年半,现收到了劳动关系解除协议,劳动关系解除协议如下:***入职本公司担任***督导,公司现决定于2012年6月30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赔偿损失为一个半月工资,即***元。我是否可拒签劳动合同解除协议或者向单位索要双倍赔偿?
 我的岗位是督导(市场部),主要负责该公司某区域店面的管理,并协助该区域销售经理(销售部)进行一些市场活动的执行,因该区域的销量多年来一直都很差,一年多以来只有一个月的销量达到了60%以上,其余每个月的任务达成率都在30%左右。打电话询问原因,公司给到的原因是该区域销量达成率连续2个月低于60%,所以进行劝退。
 因一个区域的销量是由销售经理负责的,且销售经理已入职近2年,现销量差销售经理并未被追究,确以销量连续2个月低于60%而将督导进行劝退,实在不解?所以我是否可拒签劳动合同解除协议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像公司索要双倍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_jin……(上海-普陀区)
提问时间:2012-06-24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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