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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民警把人打了,然后把人送去看守手,说拘留10天,当时身上有伤拘留所没收

派出所民警把人打了,然后把人送去看守手,说拘留10天,当时身上有伤拘留所没收 派出所民警把人打了,然后把人送去看守手,说拘留10天,当时身上有伤拘留所没收,把拘留单子收下了,接下来,被打之人去维权,上访,又被增加寻事滋事罪,继续送去看守所,说连接上次继续拘,距离上次已过去四天,要拘20天,合理吗,现在被拘留之人身上还有伤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low down(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17-03-14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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