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交通事故

关于交通肇事逃逸后的一些问题

关于交通肇事逃逸后的一些问题 一天早上,我开车由西向东驶过十字路口,当时车速很慢,一辆从南面驶来的电动三轮车撞在我后轮上,我下车查看情况,发现车子没什么大碍,于是就开车走了,之后被警察找到,说是肇事逃逸,对方又在住院,是一节脊柱碎了三分之一。我又在交警中队处垫付了3万,作为医疗费用。
对方住院3个月,现已出院,又有医生证明,再休息4个月。总共医药费是七千多点,又提出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请问这些费用按照嘉兴地区的标准是怎么计算的?总共大约需要赔付多少钱?有些是不是不需要赔的?
如果打官司的话,对方的律师费该由谁付?交强险能否赔?能赔多少?如果能赔,保险公司是否会向我追回?
因为我刚结婚,钱又不多,车子是我爸爸买的,房子是我爸爸造的(农村没有房产证的)。如果要赔的超过了我的赔付能力的话,我能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zq556……(浙江-嘉兴)
提问时间:2012-06-22 20:34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