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期间丈夫在外贷款50万,妻子不知情。离婚后离婚协议上写明
贷款的用途是?
如是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仍可以要求女方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对你俩有效,对善意第三人无效。
如果能证明贷款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需,则可以不用或者相应少承担。
你们需要共同偿还该贷款
结婚后你们双方无论谁向他人借钱,在法律上都视为你们夫妻双方借的钱,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一人还一半,例外:借钱的人自己把钱花光了,另一方没有用过这笔钱,此时可以追偿。
要具体分析债务的情况。如何取得,用于何处,如何使用,是否有虚假债务的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