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女方起诉离婚,歪曲事实说在婚姻期间男方有家暴侮辱她人格方面的事,现要求1

女方起诉离婚,歪曲事实说在婚姻期间男方有家暴侮辱她人格方面的事,现要求1 女方起诉离婚,歪曲事实说在婚姻期间男方有家暴侮辱她人格方面的事,现要求1.离婚后2周岁儿子归女方所有,男方每月给于2000抚养费到18周岁。2.女方嫁过来的家电归女方所有。3.分割共同财产2w。4.付1000元精神损失费。但事实是,刚协议离婚时,1.小孩在女方家一个月里,眼角摔破了纷了3针,没多久又手摔断了,以及在带孩子的过程中,一直把小孩关在房间里,不让其出去玩。2.女方嫁过来后就没有出去工作过。3.目前女方没有稳定工作,无法抚养小孩。且协议离婚到现在半年多了,小孩一直在男方家里,女方也没来看过。4.陪嫁的家电是因为男方给了10多万彩礼,女方才陪嫁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17-03-10 15:22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