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房屋问题、土地使用证及过户问题。
房屋问题、土地使用证及过户问题。 我家于93年在县房地产管理处开发公司(即为县房产局)开发的商品房中购买了一栋占地面积100多平米两层商品房,在手的只有红本房产证,因为当时并没有国土局这一单位,房产局出售给我们的商品房就只有红本房产证,而没有“土地使用证”,后来规划,我家商品房需要征收拆迁往后退几米(一共有十几户),但政府一直拖着6/7年没有着落,也没有下达过书面通知整改拆迁补偿决定书什么的;因为这原因,房屋不能修不能建的,我们一直要求补办的“土地使用证”, 国土局也一直压制拖延时间不给办理,实在要求办理就要以“划拔土地”办理土地使用证。
1、现在我们的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还算合法吗?
2、正规渠道购买的商品房,有红本房产证,可以以“出让地”补办土地使用证吗?
3、国土局要求我们以“划拔土地”办理土地使用证,合法吗?我们能这样办吗?
4、成为“划拔土地”商品房,政府是不是随时可以无偿收回?
5、以上的情况,我们该怎样维护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SJG789……(广东)
提问时间:2012-06-21 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