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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请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否正确

请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否正确 A驾驶轻型货车,沿武陵区紫缘北路内道由南向北行驶五岔铁路桥前路段向左变更车道时,遇B(无证)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沿紫缘北路由南向北行驶至该处。由于A驾车变更车道时,影响其他车辆通行,加之B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技术生疏且注意观察不够,遇情况采取措施不当,致使两车相撞,造成两车均受损,B倒地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当事人A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是造成该事故的原因之一。
当事人B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是造成该事故的又一原因。
 签于双方在该事故中的违法行为对事故所形成的作用相当,A、B均负事故的同等责任。
以上是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请问是否合理、合法、公平、公正?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yb751……(湖南-常德)
提问时间:2017-03-08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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