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我送彩礼,相处三个月,后女方原因,导致分手。相隔两地,后经女方所在地民事机构

我送彩礼,相处三个月,后女方原因,导致分手。相隔两地,后经女方所在地民事机构 我送彩礼,相处三个月,后女方原因,导致分手。相隔两地,后经女方所在地民事机构,达成协议,返还彩礼百分五十五归男方,并当场执行协议。现在男方因损失重大,造成生活困难,想反悔了重谈,怎样才可以反悔。男方损失十一万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风信子(江苏-南通)
提问时间:2017-03-07 20:3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