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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辩护

酒后将人砍伤,双方决定和解。和解数月后公安机关又将人抓走,自诉案称公诉案了

酒后将人砍伤,双方决定和解。和解数月后公安机关又将人抓走,自诉案称公诉案了 甲方酒后用菜刀冲进乙方家将乙方面部 手部砍伤。乙方报案,后决定和解。甲方赔付乙方人民币共计10万元。双方领导在场,公安机关不在。然后公安机关称留案底将乙方带去做伤情鉴定,为重伤。两个月后上一级公安机关将甲方带走拘留。请问现在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usoko……(山西-阳泉)
提问时间:2012-06-20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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