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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去年八月底的时候进入一家公司,对方因我没有工作经验为由提出将进行为期四个月的岗前培训

你好,我在去年八月底的时候进入一家公司,对方因我没有工作经验为由提出将进行为期四个月的岗前培训 你好,我在去年八月底的时候进入一家公司,对方因我没有工作经验为由提出将进行为期四个月的岗前培训,怕培训完我们就走需要支付算利息在内的两万六千多人民币的培训费,分期还款。面试时称培训结束后会讲我们送入他们的子公司或者兄弟公司,试用期工资3000-5000,转正5000-8000。但是培训结束期间到现在培训结束我们都在按时还款 ,但对方并没有给我们按照当初承诺的薪资待遇给我们介绍工作,根本也不存在子公司。经过了解。他们其实就是家培训机构 ,这样的行为是不是已经构成诈骗了?大致的情况是这样,我想咨询的是,现在这样的情况我们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停止还款并且向对方索要已经支付的费用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竺盈盈(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7-03-07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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