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婚后财产纠纷

婚后财产纠纷 离婚时在民政局协议给前妻30万,但没有规定具体给付日期(“离婚后男方一次性给付女方30万元整人民币,婚后育有一女归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人民币到大学毕业,现一直履行”),现男方已给付10万,余20万未付,主要是现在实在没有给付能力。现女方提起诉讼要求“给付欠款20万人民币"并由男方承担诉讼费用。我和前妻一直两地,我名下无房产,一辆价值8万元的轿车,无存款!女方有房有车,经济实力现明显优于男方,男方可提供单位出具工资证明每月基本工资1971元。现在我该如何应诉?还有就是离婚后,前妻家里阻碍我探视子女,我应该如何反诉,望能得到讲解,帮助!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6209s……(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6-20 15:35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