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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财产纠纷

婚后财产纠纷 离婚时在民政局协议给前妻30万,但没有规定具体给付日期(“离婚后男方一次性给付女方30万元整人民币,婚后育有一女归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人民币到大学毕业,现一直履行”),现男方已给付10万,余20万未付,主要是现在实在没有给付能力。现女方提起诉讼要求“给付欠款20万人民币"并由男方承担诉讼费用。我和前妻一直两地,我名下无房产,一辆价值8万元的轿车,无存款!女方有房有车,经济实力现明显优于男方,男方可提供单位出具工资证明每月基本工资1971元。现在我该如何应诉?还有就是离婚后,前妻家里阻碍我探视子女,我应该如何反诉,望能得到讲解,帮助!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6209s……(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6-20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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