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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念不合,合作不愉快,要求退出股份,应该如何处理?

理念不合,合作不愉快,要求退出股份,应该如何处理? 我于2011年9月和朋友合作变更注册了一家销售型公司,我占10%的股份,出资方式是现金肆万元整。可合作半年下来,彼此的经营理念不合,合作的很不愉快,于是我向大股东提出退出公司,但目前公司现状是亏空着运作,员工工资发不出,股东的生活费发不出,外面的应收账款也是有一大部分的,大股东就是拿着公司没钱为理由,不给与我退出,请问各位律师,我该如何处理这样的问题?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chh19……(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2-06-20 13:22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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