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女方去法院起诉离婚,分居五年,家庭暴力,五年内没给过孩子生活费

女方去法院起诉离婚,分居五年,家庭暴力,五年内没给过孩子生活费 女方去法院起诉离婚,分居五年,家庭暴力,五年内没给过孩子生活费。只知道男方的电话号码,法院不给立案,告诉必须知道男方地址才能立案,也不给公告送达,男方在外地也不回来,要怎么才能离婚,是不是他永远不回来,就永远离不了婚,明天还要去法院该怎么说才能给立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萱(黑龙江-绥化)
提问时间:2017-03-06 15:07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