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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去年七月份,两辆电瓶车同向行驶相碰,对方锁骨骨折,第一时间带对方到医院检查了
您好!去年七月份,两辆电瓶车同向行驶相碰,对方锁骨骨折,第一时间带对方到医院检查了 您好!去年七月份,两辆电瓶车同向行驶相碰,对方锁骨骨折,第一时间带对方到医院检查了,在医院对方家属报警,警察未去现场取证,手写了一份承诺书,我方付对方的医药费,我方签了字,后来对方要求转院,转到县医院,我方后来发现自己双手骨折,在乡下医院治疗,合作医疗报销,发现自己双手骨折后,我方为在为对方付医疗费用,现在对方起诉我方,付对方医疗费用,营养费,误工费一共23000,请问如果起诉的话,法院会怎么判?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淮安)
提问时间:2017-03-05 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