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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妈在幼儿园接孩子的时候被另一个接孩子的家长从楼梯上撞倒,而导致右手骨折
我妈妈在幼儿园接孩子的时候被另一个接孩子的家长从楼梯上撞倒,而导致右手骨折 我妈妈在幼儿园接孩子的时候被另一个接孩子的家长从楼梯上撞倒,而导致右手骨折,对方在一起去医院交了二千块医药费后现在拒绝续交医药费,报110,110说要去教育局,教育局说如果幼儿园存在安全隐患可以介入调查,请问我这医药费该由支付,应该怎么维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17-03-05 1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