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刘某向某县国土局申请使用自家承包2000平方米的耕地(非基本农田)里养殖甲鱼,

刘某向某县国土局申请使用自家承包2000平方米的耕地(非基本农田)里养殖甲鱼, 刘某向某县国土局申请使用自家承包2000平方米的耕地(非基本农田)里养殖甲鱼,拟建设情况为:需要用大块水泥砖垒成长180米,宽11米、高2米多的围墙和40多平方米的简易看护房,围墙内不需要打水泥地坪,只需把围墙内空地用90厘米高的矮墙隔成200平方米左右的水池,即可放养甲鱼。县国土局审查后,要求其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问题:你认为县国土局要求刘某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是否正确?为什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金色大地7(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6-19 14:5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