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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没有公正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应吗?

没有公正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应吗? 我和前夫离婚了,我们只有一套房子,房产证上是他,我女儿和我三个人的名字,当时办离婚时,说房子和女儿归我,他一个月付500月女儿的生活费,个人名下的财产归个人。但是当时他没有从房产证上去掉名字,户口也没有迁走,离婚协议上写着财产自行分配,他离开两个月后又回来了,说没有地方住,户口也没有可接收的地方,我女儿在读小学,为了不影响她的生活和成长,没有告诉她,就这样我们又在一套房子不同房间里生活了快3年,这种情况怎么解决呢?买房子时我出了三分之二的费用,当时付款银行划账都是我的名字。我有想过给他一部分钱让他名字从房产证上去掉,户口迁走,我们自己打印协议,签字,不去公正的话,具有法律效应吗?他的户口在没有买到房子钱,也没有亲朋好友接收他的户口,他户口能有地方落吗?比方说公安局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xuying……(上海-宝山区)
提问时间:2012-06-19 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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