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请问此合同有无法律效力,我应该怎样向对方提出损失赔偿?

请问此合同有无法律效力,我应该怎样向对方提出损失赔偿? 我与某商场老板签定的商铺租赁合同中有一条款为如甲方(商场)违约,必须向乙方赔付相当于一个月租金总额的违约金。此条款是否合理?在未入商场营业时,我已先支付了一万五千元入场费(无退还),如不签定此合同,入场费也没得退还的。另因商场一直提供不了场地证明于我,至今无法办理营业执照。
注:合同上没公章,只有收款人的手印,缴纳费用的收据无公章和手印。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miee(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0-04-01 11:4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