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了经济适用房,老人家名下有一套53平方,可以过户到其名下吗
厦门经济适用房政策: 1.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五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市住宅办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2.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五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按原购房价格与届时相应地段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指导价格的差价的90%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市住宅办可以优先回购。 也就是说,经济适用房的转卖及相关过户,是受限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