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后购房问题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如果你公公出资,产权人是你丈夫,房产属于你丈夫的个人财产。如果直接转到你的账户,属于共同财产。
有需要可以电联或面谈
1、把房款从我公公的帐户里转到我老公帐户,还属不属于“父母出资购房写自己子女名下,为其子女个人财产”?——符合这条规定!对你明显不利。
2、如果转到老公帐户所买的房子依然属于他父母出资的个人财产,那再转到我的银行账户上,再买房是不是可以属于婚后财产了呢? ——银行转帐都有记录,这么转,一是可行性不大,二是同样也会算是对方出资。
所以,只要没写你的名字,对方能证明是其父母出资,对你就是不利。建议:如果没法公证,最差的办法就是你夫妻二人写份婚内财产约定,约定这个房屋属于你两共同共有。
双方就房屋是否为一方父母出资意见不一致,由主张由父母出资一方举证证明该事实。主张一方通过其父母取款记录与购房时间相对接近,夫妻双方婚后收入积蓄不可能足够购买房屋等多方面举证,最终由法院根据具体举证情况认定。不是简单看转一次或两次账户就会得出唯一的结论
属于前者
属于前者
关键不是账户的问题。是购房款是谁出的及出的购房款的性质。如果购房款属于公公的,那么公自愿出资购房,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一般是属于赠与你们夫妻二人所有。另外房本写你丈夫自己的名字,确实存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