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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30日晚上本人在西塘景区夜游时,因景区停车场太昏暗掉进挖开的沟渠导致左脚踝摔伤
2017年1月30日晚上本人在西塘景区夜游时,因景区停车场太昏暗掉进挖开的沟渠导致左脚踝摔伤 2017年1月30日晚上本人在西塘景区夜游时,因景区停车场太昏暗掉进挖开的沟渠导致左脚踝摔伤,停车场管理公司接到投诉后,将我送至医院急诊拍片,伤口未做处理,在医疗赔偿问题上协商不下,景区人员将我们扔在医院,导致我们在凌晨2点还在大街上没有地方住宿,因未及时处理伤口,也加重了伤口内出血。第二天,我们再去该公司品质部反映,该公司工作人员就医疗费用赔偿作了书面说明,其他赔偿只说要我回去就医后协商,本人回台州老家经过骨伤医院治疗后,与该公司多次沟通,对方要求我将所有医疗卡,发票等原件全部寄给他们核实,再考虑报销,而我却因此无法工作和下床一个多月了,因为是异地维权,上诉法院反而对我更麻烦,我该如何维权。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旎(浙江-台州)
提问时间:2017-03-01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