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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我在合肥的一家医院生小孩,当时我被查出有梅毒,小孩刚一生下来没做任何检查就被带去治疗,治疗先天性梅毒,治疗了一个星期,当时我要求出院医院不给走,我们经济困难强行要求出院的,现在小孩一岁五个月了,我带她去检查,我小孩根本就没有这个毛病,(梅毒这个病只要曾经患过不管是否治愈,有一项检查指标都终身显示阳性)当时小孩带走的时候也没经过我和我老公同意,是我老公的他堂嫂签字的。现在一想起这个事情心里就堵,请问这个事情院方有过错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我是玲玲(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2-06-18 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