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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未离婚,但男方到处借钱,日后离婚起诉时要算夫妻共同债务?

未离婚,但男方到处借钱,日后离婚起诉时要算夫妻共同债务? 现在双方已分居未离婚,男方带着孩子不让本人及家人探望,本人给孩子买的东西男方也不让我送给孩子。若男方以养孩子或把钱花在孩子身上为由到处借钱,男方借钱事情本人完全不知晓也未经过我同意或签字。(男方自己有工作有收入,男方父母也有收入) 他这样的借款这算夫妻共同生活花费,到时对方离婚时能算夫妻的共同债务?  新颁布的婚姻法24条补充规定,这样的恶意借款算夫妻共同债务?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mboy1……(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7-02-28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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