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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关于家庭婚姻

关于家庭婚姻 您好!

   我家庭很不幸,外婆抚养了4个孩子,一个是我舅舅,他得了精神病,没有劳动能力工作,做了低保还有残疾证。一个是教师,后来不幸的是被人害死了。一个是我阿姨,现在在国外当苦工, 还有一个就是我妈妈,抚养我和我姐上大学,交付学费的重担。

    我外婆和舅舅住在乡下,而且住在一起,当时我妈妈想为舅舅找另一半,就给舅舅相亲,后来舅舅就相中了我的舅妈,(我的舅妈是外地人)  前几年,他们结了婚,生了孩子。生了孩子后,舅妈就带着她生的孩子跑回自己的老家(不是我舅舅这个家)。  我外婆家这个乡下比较富,前几年都有给每人发土地费(根据户口本发放),后来就在这年我舅妈就回来要她和她孩子的土地费, 要到了后她又跑回老家了。

    我舅舅因为看不见自己的孩子,就经常跑去我舅妈家看孩子,每次叫我舅妈回来,她都不肯回来,舅舅每次去都给舅妈好多钱。

    过了离现在差不多2年了,一如既往那样的生活,然而就在前几天,舅妈突然说要告法庭离婚,然后给20万当抚养金。

  我想请问下律师,这样的案件要怎么解决? 我们家曾经就认为舅妈像在骗婚,甚至怀疑那孩子不是我舅舅的,因为我舅舅是精神病,很容易被欺负。。 请律师帮忙解决下吧。。 如果这样被告上法庭,案件成立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87280……(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12-06-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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