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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你好,我在2013年包工包料在a县给私人老板修房子,双方都以个人名义签订了合同

你好,我在2013年包工包料在a县给私人老板修房子,双方都以个人名义签订了合同 你好,我在2013年包工包料在a县给私人老板修房子,双方都以个人名义签订了合同,2015年完工,有结算清单和双方签字包括下欠50万未付,完工至2017年,50万尾款未付,现预起诉法院,由于双方都是b县人,合同没明确指出如遇纠纷在哪里起诉,为方便想在b县城起诉,确被b法院告之应在合同工程发生地起诉,属于工程纠纷,于是在a县城起诉,确又被告之我们已经完工,现在是追债,不属于工程纠纷,应在b县城起诉,a.b县城都属于一个市区,难道我需要去市区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么,我这钱有希望要回来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四川-广安)
提问时间:2017-02-28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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