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与三轮车相撞,我主要责任,但对方不结案,如何处理
与三轮车相撞,我主要责任,但对方不结案,如何处理 北京,我在机动车道与一逆行三轮车相撞,对方有人伤,交警判了我主要责任。当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了案。我有几个问题:
1. 对方的医药费是否应有保险公司先垫付?当时我没有带钱,因此是对方自己支付的。我询问过保险公司,答复说我应该垫付。但我查询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其中第六十九条:"本市依法对机动车实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赔偿;肇事车辆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肇事车辆按照相当于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先行赔偿。" 所以我觉得保险公司有意逃避垫付的责任。
2. 事后我修完车,联系对方商量理赔的事。正常程序应该是我需要付给对方医疗费用后去保险公司报销。同时对方需要付给我修车的30%,因为其被判负次要责任。但对方不告诉我具体的医疗费用,还说我当时没有垫付医疗费,要我拿更大一笔钱私了。我不同意。于是对方一直不跟我结案。现在已经拖了快一年了,我的70%的修车费用也没有去报销。我想问这种问题该如何处理?一直拖下去的话,两年的结案期就过了,是不是保险公司就不会赔付了?如果不结案的话,这次案件算作一次出险并影响次年的保额吗?
3. 我咨询保险公司,但保险公司说我需要把材料备齐。而且如果我单方结案,保险公司就不会再理赔对方以后的任何费用。保险公司也不帮忙协调,只是要我去同事故对方联系协商处理。我现在也只好拖着。有什么其他的途径了解此事吗?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uesti……(北京)
提问时间:2012-06-17 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