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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单位长期拖欠工资,补偿金怎么算?

单位长期拖欠工资,补偿金怎么算? 因公司拖欠2010年的一部分工资、2011年2月到7月6个月工资,2012年2月到4月拖欠的工资也未发。5月底向公司提出因为长期拖欠工资,于6月1日开始离职。目前问题:公司长期拖欠工资,我知道是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立即离职,并可以得到经济补偿的,但本人2006年1月就到这个公司上班了,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按6个月(工作6年)计算呢还是按照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生效日开始计算4个月?那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工龄如何计算补偿呢?按照目前所欠工资的25%+4个月的工资?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feiyux……(江苏)
提问时间:2012-06-17 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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