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这个加倍利息怎么计算
这个加倍利息怎么计算 本判决生效后,被告立即偿付原告25800元,利息按月息2分支付自2011年7月20日起到2012年5月28日的利息5307.60元(2012年5月28日到本判决确定之日的利息仍按上述利率计算)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给付金钱义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这里“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指的是月息2分*2还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2?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gzhk86……(河北-石家庄)
提问时间:2012-06-16 2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