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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需要偿还吗?

我需要偿还吗? 我婚前有套房产。现结婚八年,曾用这套房子抵押,以老公公司的名义贷款了80万元。另外老公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民间借贷了近100百万元。现生意失败,老公想在离婚协议上写明债务由他偿还,房子(抵押)、车子(按揭)归我。请问这样的协议有法律依据吗?我的房子还是属于我的吗?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借的款我也需要承担这个偿还的义务吗?现在离婚的话对于离婚前的所有债务是不是我都需要承担一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逍妈(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0-03-31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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