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不是的,那样不符合“一户一宅”的原则,如果你姑姑的户口不在本村,你姑姑也无法获得宅基地的补偿款。因你村是按户口安置,你爷爷的户口注销的,你们也许就都无法获得那套宅子土地的补偿的。具体以你们当地的安置补偿政策为依据,如果分到那笔钱了,建议协商解决。
追问:当时我爷爷是户主,我爸爸没有另外申请宅基地,爷爷奶奶在得时候她们是户主,爷爷奶奶去世后,我爸爸才成为户主。但是因为我爸爸不懂也就没有去更改过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的名字。这种情况是如何分配的?
回答:这样看来,你爸的户口跟你爷爷在一起的,你爸是享有这处宅院的宅基地使用权的,你爷爷去世,虽未更名为你爸,但不影响你爸对这处宅子的权利。你爸和你姑妈签的协议受法律保护,如果你姑妈的户口不在这里,她不能享有宅基地的权利,只归你爸享有。
追问:好的,谢谢您,我姑姑的户口都已经迁出去了。申请宅基地得时候差不多是75年左右。姑姑和爸爸都还小,85年姑姑出嫁,93年时候做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我92年出生),后来爷爷奶奶去世,房子就一直我爸爸住着,也没有单独去申请过宅基地。现在村里拆迁安置(是根据户口安置,补偿款分房子的补偿和地基的补偿),法院说房地一体,意思是不是就是我姑姑得到了这个房子也就可以安置地基给她们了?
回答:不是,房屋在使用时是房地一体,在获得补偿时是分开的。你姑姑的户口不在该村,一般是无法获得宅基地安置的。
追问:谢谢你,真心谢谢你
回答: 不客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