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寄宿生晚间意图外出在校内受伤校方负什么责任?
寄宿生晚间意图外出在校内受伤校方负什么责任? 我校七年级寄宿生甘某,晚上意图外出,不慎从三楼掉下,摔成重伤。我校管理制度是这样的,男女生宿舍同住一栋,学校为了管理需要把这栋楼一到四楼从中间用砖隔开,男女分两条楼梯走,一楼左右两边用铁门关锁,晚上派一名教师和一个保安看守,教师看守到凌晨2点,保安看守到第二天六点。当天甘某趁看守人员到别的地方巡逻的时机,意图从三楼跨过隔墙到女生宿舍,再从女生宿舍一楼的围墙爬出校外,没想到在跨过隔墙的时候不慎从三楼掉下来,摔成了重伤。请问学校在该事件中应该负什么样的民事或刑事责任?法律根据是什么?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政教处(广西-玉林)
提问时间:2012-06-15 1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