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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恋爱前双方签定了一份协议书后同居一年后,男方违反了本协议,是否要履行协议的议务

因恋爱前双方签定了一份协议书后同居一年后,男方违反了本协议,是否要履行协议的议务 女称李某,男,林某,林某是重感情又怕被骗而伤害身心,当时林某为了追到李某,用了一确办法感动了李某,与林某确定恋爱时,李某跟林某签了份协议书,内容:1、林某一定要娶李某为妻2、林某不能跟李某分手或离婚,李某提负责事项林某都要履行。双方在自愿的情况下签字按手印。现李某为了林某而从林某车摔下来,头部受伤在医院治疗半个月,林某跟李某提出分手,在这种情况下林某与另一个女的共同来用语言伤害李某。让受害者难过过度而不吃一粒米。请问可以以法律来让林某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492038……(海南-海口)
提问时间:2012-06-15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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