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我于去年十一月在烟台莱州市一家手机店办理了手机贷业务,当时留下了自己的身份信息和银行卡号

我于去年十一月在烟台莱州市一家手机店办理了手机贷业务,当时留下了自己的身份信息和银行卡号 我于去年十一月在烟台莱州市一家手机店办理了手机贷业务,当时留下了自己的身份信息和银行卡号,当时听朋友说办理这项业务不走征信,能拿到五百元现金,我就办了一个。后来经常有深圳的电话打给我,说我办理了他们公司的分期付款业务,购买了一部苹果手机,并且支付了600元的首付,可是我并没有买过手机也没有支付首付,也就并没有在意,现在我收到发来的短信。说我办理的分期付款业务已经严重逾期,会通知我们当地的司法部门对我提起诉讼,现在我应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oser(山东-烟台)
提问时间:2017-02-19 09:37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