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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遗嘱中两儿继承房产折价后分三份,老人自留一份养老钱

遗嘱中两儿继承房产折价后分三份,老人自留一份养老钱 母亲去世,未立遗嘱,父亲在世,为身后房产归属问题,召集二子一女商议,商议结果是:对内竟价购买,即谁出得价最高谁买下,然后给付其他人房产折价补偿。由于最高出价远远低于市场价(咨询后得知,该房市场价为340万元),继而提出将房外卖,卖个好价钱,然后大家均分。商议至此,已形成共识,按说可以照此办理了。此时,父亲发话了,我的房产不同意卖给外人,钱给得再多也不能卖,应由儿子继承,给后代留个念想。他的意见是,女儿不继承房产,存款由女儿继承,房产归两个儿子共同继承,房产定价150万元,产权归次子,由他出100万元,50万元给长子,另50万元给我作养老费用。最后声明,这就是我的遗嘱。虽说父亲此举有失公平公正,但这是他真实意愿的表示,自由处分自己的财产是他的权力,受法律保护,他人无权干涉。即使不满意,又当如何?
    其实,这遗嘱缺陷是明显的。
    其一,母亲的遗产份额,他无权自作主张处分;
    其二,遗嘱生效日期,是被继承人死亡时。人已过世,还用养老费吗?由此引发三个问题:
    1、去世后给付养老费用,违背常理,是否属于无效内容?如是的话,那笔款如何处置。
     2、次子借父亲亡故无需养老为由,拒付这笔款怎么办?
     3、假设次子良心未泯,觉沾得便宜太多了,于心不忍,愿意给付这笔款,谁来接受,接受后如何分割,是两儿子分割,还儿女三人分割;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gao135……(北京-海淀区)
提问时间:2012-06-13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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