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判决生效后和解执行的问题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1、对方对于签订的和解协议是否能反悔,执行中的和解的法律效力如何,零星有一些法律知识,好像一方反悔只能另一方提出恢复执行,如若对方反悔怎么处理。
答:《民事诉讼法》第四百六十七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因此,本案中,如果反悔的,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是只能按照执行协议来等待被执行人履行,到期不履行才可申请强制执行。
2、执行通知书的最后留有法院的执行账户和执行法官联系方式,我能否直接与执行法官联系,以我父亲的名义向法院账户支付45900元,还是必须由我父亲本人去支付,我手里有这笔钱想一次性支付,这不应算作违法执行计划吧,具体怎么做最为妥当,能给予讲解吗,因为父亲年纪大了,也确实没钱,另外我与父亲不在一个城市生活,但我想帮助把这件事情了结。
答:您可以经您父亲授权后,以代理人的名义与执行法官沟通,并向法院支付相关费用,您一次性支付更好啊,不违反协议或执行规定的,对于执行法院更愿意接受的,这样对于他们结案加分也是有帮助的。
3、在执行过程中,法院目前采取了一些措施,限制父亲高消费,如不能购买动车车票等,如果执行完毕,如何向法院确认取消这项措施。另外,执行完毕后,我父亲的房产如何向法院确认解除查封,未来在什么时间可以进行权属交易。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在限制高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高消费令;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本规定第六条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围内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高消费令。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根据案件需要和被执行人的情况可以向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也可以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告。因此,本案中,如果履行完毕的,直接与执行法官联系,以通知或者公告方式解除限制高消费令。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联系,为您指导服务。 我的补充: 2017-02-16 17:53
补充:只要解除相关查封措施,即可进入市场进行交易。
可能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您好,针对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百六十七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鉴于此,你不要给对方反悔的机会,应立即按和解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
二、你可与执行法官联系,以你父亲代理人的名义向法院支付45900元;一次性履行义务,不违法法律的规定;
三、如果履行完毕,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限制高消费及失信人员名单,并向法院申请房屋解封。房屋解封后,你父亲可以交易房屋。
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如果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你好!结论如下:
1、和解协议对双方有效。
2、你代付和你父亲支付结果完全一样。
3、履行完毕后即可向法院申请解除所有强制措施,法院必须解除,然后你们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处理房产。
4、可以肯定对方没有权利反悔。这我可以放一万个心,因为付钱的数额已有法院判决,只是付款时间有些变化,且已经达成和解协议,所以对方不可能反悔,就算反悔法院也不会理采。
你好!对你提问回复如下:
1、执行中和解,签定的和解协议是有效的。应该按协议约定履行,如不履行,申请强制执行方可申请恢复执行。
2、不是必须由你父亲本人去的,你可以与执行法官联系,直接向法院支付。
3、如执行完毕,是可以申请法院解除失信人名单的,也可以申请解除查封。解除后就可以自由交易了。
如我的回答帮到你望采纳为最佳答案。
如有后续咨询也可直接与我沟通。
1、执行协议有效,应履行,不履行的,可恢复执行。
2、不必你父亲本人,你可以代为付款。
3、执行完毕,可以申请从失信人名单移除,解除查封。
如有不明需帮忙的可以我联系。
你好,第一、如果反悔将恢复执行。第二、你可以代替父亲履行义务。第三、履行后相关限制及查封将解除。
1、《民事诉讼法》第四百六十七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如果反悔,则执行法院判决。
2、可以代理的名义帮你父亲付款,一次支付完更好。
3、如果执行完毕,可以申请法院解除查封。
你好,执行和解协商是有效的,如果你父亲不履行对方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建议与执行法官联系,同时递交书面的委托手续,替你父亲支付执行款和支付执行费用。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双方在执行程序中达成的执行各解协议是有效的,申请人不能反悔,只要被执行人按照协议约定的数额支付执行款,本案即告终结。
2、你可以代替你父亲履行支付执行款的义务,相信你把你的想法与执行法官沟通,他一定会很高兴的接受的,如你不愿或者不方便让你父亲给你出具委托书,你完全可以用他的账户或者经与法官沟通后用你自己的账户支付,支付时写明什么案件支付给谁的执行款即可,这种处理办法法官会很欢迎的。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在限制高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高消费令;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本规定第六条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围内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高消费令。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根据案件需要和被执行人的情况可以向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也可以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告。因此,本案中,如果履行完毕的,直接与执行法官联系,以通知或者公告方式解除限制高消费令。
最后,对您替父分忧的举动表示钦佩,看得出您是一位孝顺、善良、守法、诚信的中国好公民,愿好人一生平安,如对我的解答满意,敬请采纳为最佳,如有疑问可直接来电或追问。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分析回答如下:
1、和解协议有效,一方已经履行或履行完毕对方是不能反悔的,一方不履行可以恢复执行。
2、您可以代您的父亲履行,交到法官处,即视为履行完毕。
3、按照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可向法院申请解除限制措施,解封所查封的房产,恢复自由交易。
如我的回答帮助到您,建议您设置为最佳答案,或有什么问题可以追问。
你好,可以就此问题与律师当面沟通
1.已经签订的执行和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不能反悔。
2.建议你联系下执行法官,问下具体支付方式。
3.你履行了义务,法院确认后自为取消对你父亲的限高、查封等执行措施,如果法院未及时解除,你也可以与执行法院联系要求法院解除或向法院申请解除。解除查封后,房产即可以按正常进行交易,没有时间限制。
可能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被执行人可以反悔,然后按照判决执行;执行申请人反悔如果被执行人和法院不同意,不能反悔,法院可以按照和解协议执行。2、你可以和法官直接联系确定给付执行款的方法,最好是直接到银行存款到法院执行账户并注明“你父亲某某给某某的执行款”;也可以把执行款存到你父亲账户,然后转款到法院执行账户。最为妥当的是,直接往法院执行账户存款并注明用途。3、汇款完毕通知执行法官,并要求撤销你父亲失信被执行人名字和裁定书,同时要求解除对其他财产的查封或者冻结。4、撤销了失信被执行人就可以正常生活消费,解除了对其他财产的查封冻结,就可以买卖财产,正常使用银行账户。还有问题电话联系我。
我可以回答您的问题。
1、在人民法院组织下签订的和解协议,包括本案的执行和解协议,是不能反悔的。双方均不能反悔。除非协议在形成过程中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等情 况。但是显然,本案的执行和解协议是在法院组织下形成的,不应有上述情况。
2、你本人想一次性替父亲偿还债务,这个事情非常简单。你只需要带着钱,户口簿(证明父子关系用)、身份证去法院交钱就好了。去之前先联系下法官,交完钱,法官可能会给你打个收条。甚至,你联系法官之后,和法官说好了,直接给法院账号汇款就好了。
3、交完钱后,你向法院出个书面申请,要求解除限制高消费,解封就好了。甚至,你不申请,法院依职权也会解封和解除限制高消费。申请一下,速度能快点。
我的解答你满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