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
我应如何保护有法律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
我应如何保护有法律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 2008年2月18日晚我去了解本村村民周良述和我母亲发生口角的事,不料发生冲突,随后周叫来20多人冲进我家将我砍成重伤(面部和脸部共6刀已造成毁容,手部2刀),当晚我家属就报了案,当地派出所当晚来了一人查看了现场。案情发生了一个多月了,组织砍人者和很凶的人都没有被公安机关拘留,巨额的医药费无人担负,而我出院了半个月了,我去找派出所解决,派出所说要验伤后才能定案,我去找法医,而公安局的法医说要三个月才能验伤。我现在无所是从,不知道要怎样去维护自已的权益?
在这里我有三个问题想咨询张律师,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助!衷心的谢谢!
1、派出所的办案情况是否合理?
2、我已出院半个多月了,伤情基本稳定了,为什么还不能验伤?我也查询过一般验伤一个月就可以了。为什么要三个月?
3、我应如何去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让行凶者绳之于法,还就就是能得到合法的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ouji……(重庆)
提问时间:2010-03-29 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