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 我与老公09年4月结婚,婚前他们家付48%首付,还贷是从09年1月开始还贷(现金)两人一起还贷,婚后两人各取公积金2万用于提前还贷,2010年1月后我老公取过两次他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每年还贷(取一个人的就够还房贷,没有取我的),2010年9月开始装修房子(装修费用约9万:他家里给2万;外借2万已还清;单位分房卖户头卖了4万(房子现在还未修),我们自己的1万)。由于种种原因导致离婚,现在的问题是:1、他不愿意退还卖户头的钱,这个户头当时写的是我的名字,我认为现在不解决好这个事情,以后人家找退钱的人不是他而是我;2、他算的要分给我的:公积金2W+装修房子的7万分我3.5万。其余的全是他的,我觉得这样不合理,我的2W也有升值部分,交房时付的1万多也是大家共有的钱。
我不想多拿他们家一分钱,我只想拿回属于我的一部分。
请律师帮我分析一下,哪些合法权益是属于我的,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200306……(四川-乐山)
提问时间:2012-06-12 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