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债务追讨

债务追讨,这样合法吗

债务追讨,这样合法吗 在2011年5月8日因上班工作原因和同事发生口角后打架.我把同事的脸部划成了轻伤被刑事拘留,因当时同事先动手过程情节轻微被取保候审。现在2012年5月9日公安局撤销案件决定书。家里的亲人和同事达成了(当事人甲乙双方调解协议书)赔偿其实后一切的损失费20000万元整。一次付清。当时医药费7000元是公司出的。现在我要离职公司要让我把医药费全部付给公司。这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b王波(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12-06-12 19:14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