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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给我的轿车又被查封

法院执行给我的轿车又被查封 因债务纠纷的诉讼,在执行阶段(法院执行局执行)中,与被告签订执行和解协议,被告以轿车行驶证是第三人的轿车抵债给原告,原告自己不使用,转卖给他人,办理过户手续时发现该车又被同一法院的法警队查封(被告也是另一起债务纠纷案的被告,查封日期在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后3个月),原告提出异议,法警队还是借故不给解封,原告该怎么办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被冤枉的人(山东)
提问时间:2012-06-12 16:5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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