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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夺子女抚养权

争夺子女抚养权 我现在正在离婚,和孩子的父亲在争夺女儿的抚养权,女儿出生以后一直是由我照看,孩子的父亲责任心不强,整天在外玩,很少照顾女儿。尤其是分居后的3年多,一直是我独自照顾女儿,女儿的学费和生活费也是我一人独立承担。前不久我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二审判决女儿归我抚养。因为女儿的父亲是回民,我是汉民。现在他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女儿的抚养权归他,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1957年颁布的《关于回族与汉族女方离婚后对子女抚养问题发生争执应如何处理的复函》,请问,他依据此女儿会判决给谁?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xiaoxi……(河南)
提问时间:2012-06-12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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