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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房产问题

咨询房产问题 我是泰兴市黄桥镇合心村十三组的,在1998年因为我婶婶是独身一人居住,所以她在外的女儿女婿强力要求我从原住宅地搬到我婶婶的居住地陪她,老人五间平房无偿拆除给我建房,三间假三层,当时写有协议西两间归我所有,东一间归老人所有(不包含装修)。农村每家每户都有辅助房,所以土地使用证上我的辅助房在我的两间西侧,老人的辅助房在东侧,但是我的两间房的西侧是巷子,没有建房土地,所以当时在村干部的协议并且老人同意的基础上,我的辅助房建在了东侧,并且我也给老人在楼房里建了一间属于她的小厨房,并不是没有建。老人女婿请评估单位评估我们的辅助房23700元。起诉要求我们归还。现在法院判我们拆除我们的辅助房,归还她女婿,补偿我们13500元,我们不服,我们该怎么办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jiap……(江苏)
提问时间:2012-06-12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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