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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交通事故后弃车走了(事故18点半),对方当晚十点半在人民院做了检查

对方交通事故后弃车走了(事故18点半),对方当晚十点半在人民院做了检查 对方交通事故后弃车走了(事故18点半),对方当晚十点半在人民院做了检查,事故后对方无外伤,有很浓酒精味,第二天才到交警报到,请问对方属于逃逸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湛江)
提问时间:2017-02-10 10:5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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