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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网上欺骗

网上欺骗 一个女子用网络认识男士,主动和他聊天,已能够互相交往为前提,在聊熟点后,确定地址,要男士见面,再以一起耍为题,要男士进她专门的ktv消费(唱歌加和喝酒等),但其的消费比市面上的高2-3倍,要是男士不去ktv,她就以各种理由为借口,让男的走,不走的话,她就让ktv所的青狗子吓唬,逼着走,让其以后都不要再来往了!请问她是不是利用网路来达到她的经济目的,是否触犯法律法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bcdea(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2-06-10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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