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私人律师

原杨浦园林所事业单位转企业单位上级是否补发退休转制费及共享费

原杨浦园林所事业单位转企业单位上级是否补发退休转制费及共享费 如题 2003年园林所事业转企业了,2004年2月买断回来的,最近刚知道在环卫所的朋友早前同我一样买断提早回来依旧拿到专制费及共享费,求好心人告诉我,上海杨浦园林所是否也可补发退休转制费及共享费?如果是有此福利,若单位没反应是否可以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利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ng29(上海)
提问时间:2012-06-10 09:0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