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开车和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我主责对方次要责任。对方摩托车坐有两人有一人伤住院
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以及具体伤情,可能赔偿以下16个法定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营养费、其他财产损失费。医疗费赔偿金额 = 诊疗费 + 医药费 + 住院费 + 其他。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应当先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付,交强险的最高赔付金额是12.2万,但不同伤残情况下赔付的最高额不一样。保险公司应当在限额内先承担责任,之后不够的才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来承担责任。因为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关键信息无法确认,所以需要向你询问一些信息才能进一步确定。
需确认的问题:事故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故是发生在海南-三亚吗?有没有报警?你所陈述的责任划分情况是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中所写的吗?是什么户口?车辆有没有被交警扣押了?各项医疗费用有没有相关发票的?
如有需要,可以直接电话联系或添加微信,个人首页的手机号就是微信号。
可以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