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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未签合同和交保险,申请仲裁后不去上班,现接到公司解除合同通知,怎么办

未签合同和交保险,申请仲裁后不去上班,现接到公司解除合同通知,怎么办 我与一青岛公司签订两年的合同,六月份合同到期后老板未与我续签合同,但是我一直在那个公司上班,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八月份公司以成立北京新公司为由,擅自给我停了保险,后面一直处于协商状态,期间我正常上班,工资发放像以前一直来自老板个人账户,到次年二月份合同保险问题一直协商未果,我便直接对青岛公司提起劳动仲裁,并不在去公司上班,但是公司自认为我是北京公司的员工(青岛公司法人总经理同时是北京公司的股东和总经理)。近期裁决书也已经下达,认可的是青岛公司的劳动关系,双倍工资发放未支持经济补偿金但是还未正式生效,在此时公司接连给我发了两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一份是青岛的说是合同到期并不与我续签从所以不存在劳动关系现声明自去年7月1日正式解除合同,另一份是北京公司的说因为我个人原因不与公司签合同且未通知公司并自动就旷工至今现通知我解除合同,这两份文件我已经签收,但是不知道会不会有什么影响,请问 1.公司要是不服从裁决坚持上诉的话,这两份文件是不是算是证据,对我有何影响?  2.我要是上诉后发现公司未上诉,我是否可以撤销上诉,这一行为对裁决有影响吗? 3.我的劳动关系和户口都在青岛公司,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说明书我能直接入职其他公司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eidao……(山东)
提问时间:2012-06-09 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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