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拆迁安置

房屋拆迁住改非是否应该得到相应补偿

房屋拆迁住改非是否应该得到相应补偿 我于1999年购北碚公园村一住房,面积约67平方米,购入后就在工商办理办理执照从事茶馆、棋牌经营,同时本住房的水电已由民用转为商用,2000年办理烟草销售许可证,进行香烟销售。2011年,在北碚工商所将原有的执照由茶园改为北碚趣缘工艺品店,主要经营范围为制作、销售工艺产品(瓷盘雕刻,叶脉画、布艺以及书画作品),销售卷烟等。与经营相关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烟草经营许可证、发票领用证、公章、财务章等一应俱全。2016年10月因修公路此房被划为拆迁范围,拆迁办工作人员说此房因产权证是住房,故只能按民用住房赔偿,这合理吗,我该怎样维权,希望能得到你们的支持和帮助,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凤吟飘絮(重庆)
提问时间:2017-02-06 23:3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