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公司拖欠工资,拖欠劳工合同各项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公司拖欠工资,拖欠劳工合同各项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我们公司(山东鲁能泰山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自2012年起至今未发放工资,并且没缴纳各项保险费用及住房公积金,实在撑不下去了,现在我想辞职去别的单位。因原单位拖欠保险,按程序须补齐保险后新单位才能接收,经过原单位以及个人跟社保中心协商,社保中心同意以减员形式为在拖欠期间已辞职员工办理减员,减员后可缴纳劳动合同内包含的各项保险。原单位以财务紧张为由暂时不能缴纳,唯一途径只能个人先垫付,等原单位为公司内员工缴纳保险时,在以现金的形式将个人垫付各项保险及公积金费用还给个人。不知道这种方式合法不合法,原单位是不是违反什么法律要求?(劳动仲裁,执法大队,还有12345市长热线也打过,都在以正在办理,能力有限,为由推辞踢皮球,这是一个没有时间期限的啊,政府部门都不管,想问问有什么途径可以办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t1077……(山东-泰安)
提问时间:2012-06-09 18:4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